各高等院校、市(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对艺术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指导、评估及咨询服务作用,推动艺术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推选第三批艺术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相关机构从事艺术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的人员;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或教育教学能力突出的校长、教师等均在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2.业务能力突出。长期从事艺术专业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掌握艺术教育工作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艺术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阅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原则上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健康状况适宜。推荐人选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三、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遴选相结合的形式推荐专家人选。
2.申报人员需认真填写《山东省艺术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将word版和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的pdf版存于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姓名+单位+艺术教育专家委员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sdjyzkw@163.com。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
3.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定,通过评审后将下发聘任证书,开展相关工作。
4.相关表格可登陆山东教育智库网网站(www.jyzkw.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艺术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山东省当代教育研究院。
地 址: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西院创新楼202室(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5号)
联系人:邢老师 0531-88097097 13793172255
邮 箱:sdjyzkw@163.com
附件: 委员推荐表
山东省艺术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点击下载:通知文件.pdf 专家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