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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口市扎实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
来源:|发布时间:2018-11-19 17:17:00
        习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烟台市教育局多次强调落实课程设置的严肃性,烟教办﹝2017﹞8号文件明确规定:经查实挤占音体美课程的学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取消校长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学校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在新的形势下,一些学校忽视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有法不依,有规不守,仍然靠挤时间、抢课程的办法保分数、求质量,与当前教育的发展背道而驰,这说明部分校长在教育理念上不更新,在学校管理上不改进,在教学改革上不用心。

        针对11月初烟台市局督导组在我市检查出的问题,烟台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督导室会同基础教育科于11月5日至9日以暗访直接进教室的形式,对全市所有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在11月12日全市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吕长庚局长对规范办学再次提出严格要求,明确指出:凡是学校出现不符合规范办学要求,或有家长学生举报,经查问题属实的,取消该校当年素质教育示范校评选资格,取消校长评先选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10%-50%的考核优秀名额。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下一步,市局督导室和基础教育科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坚决落实烟台市音体美刚性开课的文件要求,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音体美教育,开好上好学校、地方、综合等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规范办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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