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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3-18 10:07:00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创建乡村温馨校园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20〕4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推进乡村教育振兴,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乡村温馨校园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聚焦义务教育学校,以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为重点,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品质,创造良好就学环境,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科学合理布局建设乡村学校。结合乡村学校布局优化工程实施,科学合理设置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

2.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大力推进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突出小规模学校功能设施提升和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配备,改善乡村学校硬件条件,确保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加强管理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注重加强现代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规定,切实达到“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管理要求。

4.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配足配齐教师,保障乡村学校开足开齐课程,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要求。加强城乡协作、以城带乡、学区制建设。充分发挥乡村环境和自然独特优势,开发丰富乡村田园课程和校本课程。

5.打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注重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培育特色学校文化,充分利用墙栏廊道等,进行校园文化宣传展示。合理规划校舍建设、小品景观、花草树木等校园布局,打造干净整洁、清新雅致校园环境。发挥学校的文化辐射作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通过良好校风,引领树立良好家风民风。

6.营造和谐融洽育人氛围。认真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提升教职工归属感。加强学校食堂和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不断改善师生生活条件。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关心关爱,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组织实施

1.加强工作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乡村温馨校园创建作为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领导,做好组织发动,健全工作保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温馨校园创建三年规划,明确任务表和路线图,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2.强化激励保障。要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将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总体布局,作为各级文明校园遴选推荐的重要条件。要落实好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持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统筹利用好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奖补资金等政策,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予以倾斜支持。

3.坚持示范带动。要注重发现工作典型,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省级将每年遴选100个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各市、县(市、区)也要通过以评促建办法,宣传推广一批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先进做法和经验,尽快实现全面覆盖。

请各市遴选推荐6-8个优秀案例,填写《全省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一校一表),并提供学校创建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和反映学校创建成果的高清照片(10张左右,有条件的可同时提供视频),于4月15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丁宝玉,苏伯富,联系电话:0531-81916517,邮箱:subf@shandong.cn

 

 

附件:

1.乡村温馨校园创建标准.doc

2.全省乡村温馨校园创建典型案例推荐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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