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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构建良好成长环境确需凝心聚力
来源:|发布时间:2018-12-10 17:51:30
       校车运行的安全监管、营养餐的卫生监督、校安工程的督导落实等诸多有关未成年人安全的议题一经报道,总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讨论。近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的拟订和审议,再次掀起如何构建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的大讨论。
 
  保护未成年人并为之构建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全球最广泛的基本共识之一,构建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难度正在不断加大。一方面,引发未成年人遭遇不测的因素大大增加,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等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家庭、学校、同伴、社会等多种途径迅速影响到未成年人,加剧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面临的危险程度。另一方面,一些比较容易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未成年人保护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时期,保护的诉求正在由温饱看护型向精细养育型转变,保护的出发点正在由救济性保护向主动性保护转变,保护的主体正在由“自家的孩子自家养”的家庭单一主体向家庭、社会、学校、政府等多元主体转变,保护的方式正在由多元主体的松散联络到各主体的整体配合。
 
  面对种种困难,为未成年人构建良好的成长环境需要全社会凝心聚力。
 
  一是凝聚爱心,汇聚爱的力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既是人之善性的表达,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类发展的基础。全社会需要进一步凝聚爱心,进一步汇集爱的力量,努力为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的建构奠定稳固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
 
  二是下定决心,聚集各种动力。构建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我们不可推卸的义务,无法回避,刻不容缓,必须完成。围绕着这一目标,痛下决心,调动内外部各种力量,形成合力,不断向前推进。
 
  三是坚守责任心,提高执行力。构建良好的成长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个主体坚守责任心,各负其责,提高执行力,履行好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在执行保护的职责时,各主体不仅要做好救济性保护工作,防止侵害的进一步扩大,更要积极作为,重视主动性保护的实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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