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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升学]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教改前行新的着力点
来源:|发布时间:2018-12-10 17:37:30
       近日,教育部出台了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政策,将允许部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从此,1260万随父母背井离乡的孩子终于有机会享受“同城待遇”,终于不用面对“考不了也回不去”的尴尬境地。异地升学考试的破冰牵动了千家万户,更推动了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社会改革的推进,不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更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改革意义。
 
  新政策让流入地更加开放,让教育更加公平,让孩子更加健康地成长。深水区的教改触及的不仅仅是教育内部的问题,更是对教育与外部之间关系的改革,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是对2003年“两为主”政策的深化,在解决随迁子女就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升学考试问题,有助于打通深化教育改革的“五经六脉”。在它的带动下,流入地的户籍政策将会有所缓和,户籍不再是阻碍随迁子女异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绝对壁垒。伴随政策的实施,2亿进城务工人员的民生问题将得到解决,1260万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得到保障,教育公平状况则得到极大的改善。同时,推动国民素质的提高、人口的合理流动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当然,也不可否认,通过恰当的准入标准接纳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不但有助于建设儿童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社会环境,也有助于良性竞争氛围的形成,促进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的共同发展。
 
  新政策既力图保障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和机会,又尽力确保流入地资源承载能力和学生利益不受损害。《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找准定位,综合考虑产业结构和资源承载能力等,制定恰当的门槛,确保每个孩子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和机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则可以在相关各方的协调下回原籍参加考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制定恰当可行的准入标准是关键。《意见》充分考虑到各地的独特性,将具体实施办法的决策权交予地方。正是这种独特性会使得各地采取不同的办法,对症下药。毋庸置疑,每个城市和地区的承载能力受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的影响都存在一个相应的临界值,超过,则会损害包括随迁子女在内整个地区的利益,两败俱伤。现阶段,准入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本地资源承载能力和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等,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恰当的就是最好的。过低,容易导致流入地不堪重负,引发新的教育不公平,损害流入地学生的利益;过高,对于随迁子女来说政策等于形同虚设,反而成为地方相关部门不作为的保护伞。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同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城市或省份。国家将制定具体办法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正是希望地方能够深入把握本地随迁子女情况,客观分析本地产业结构和资源承载能力,转变思维,灵活制定相应措施。例如,上海表示在制定方案时将统筹考虑随迁子女父母在上海合法稳定工作、合法稳定居住、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综合确定随迁子女是否符合条件。北京、广州或其他省份则可能采取其他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而,简单比较不同省份之间的具体办法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而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政策对今后教育改革与发展、乃至社会发展所具有的深远影响。
 
  另外,落实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还需要有长期有效的配套监管机制作保障。监管不仅适用于随迁子女的资格审查,更适用于具体执行审查的相关行政部门。只有在程序公正的前提下,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的权益才能够进一步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尤其是在高考问题上,一些考生家长不惜花费大量成本打擦边球,催生“高考移民”,挤占本属于随迁子女的教育和升学机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配套监管机制首先需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建立有据可查的跟踪性档案,其次要形成配套的处罚措施,增强监管的有效性,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科学、有序、有效的管理。
 
  相信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措施,随迁子女政策会得到有效实施,相信在随迁子女升学政策的带动下教改将日渐深入,相信在教改的推动下教育将趋向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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